绿色工厂评价认证的基本要求
基础条件
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为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产业符合性:申报企业所从事的产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得从事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发展的产业.
能效水平: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能效水平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能效标杆水平,其他行业企业应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 1 级水平.
信用记录:申报单位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申报期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
管理体系认证:工厂应基本满足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最好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
绿色工厂管理机构: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绿色工厂的建设、管理和持续改进工作.
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工厂要有明确的绿色工厂建设规划、制度建设和实施方案,并得到有效执行.
资源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
资源能源优化:能源资源投入需优化,产品要满足工业节能相关强制性标准,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符合设备经济运行要求.
污染物排放:污染物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循环利用:应积极推动工业固废的循环利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工业固废利用方案.
综合评价要求
基础设施:工厂的基础设施要满足绿色生产的要求,包括配备节能设备、环保设施等.
产品与环境: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应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 6 大类的综合评价要求.
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如企业基本情况、绿色工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能效水平证明、环保合规证明等.
评审与推荐:申报单位需经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评审与推荐,方可获得绿色工厂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