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1分以上方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指 标
赋值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zhuanli、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等)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30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管理制度、研发费用辅助台账、产学研、科技奖励和创新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
20
4
成长性指标(近三年的净资产增长率、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
20
合计
100
明细解析:
1、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数量、知识产权获得方式等方面评分。
2、科技成果转化: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成长性指标: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