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4.4.6运行控制程序
A)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要求,对与所认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制定运行控制程序。对一个生产型企业来说,一般应包括下列运行控制程序。
a. 水污染控制程序
b. 大气污染控制程序
c. 噪声控制程序
d. 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
e. 能源管理程序
f. 原材料管理程序
g. 油品、化学品管理程序
h. 环保设施管理程序
i.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j. 供方、承包方管理程序
k. 新产品开发设计管理程序,等。
B) 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4.4.6运行控制中则要求,对所认定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与活动,制定运行控制文件。对一个生产型企业而言,大体包括:
a. 工艺安全管理程序;
b. 设备与设施管理程序;
c. 化学品、油品管理程序;
d. 员工健康管理程序;
e. 女工保护管理程序;
f.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g. 供方和承包方管理程序;
h. 特殊工种管理程序;
i. 危险作业管理程序;
j. 新、改、扩建工程管理程序;
k. 检修维护工作管理程序;
l. 电气安全管理程序;
m. 管网安全管理程序;
n. 厂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程序;
o. 管理或作业变更管理程序等。
从上述两份典型的运行控制程序目录可以看出:两个体系能共用的程序只有3-4个,其余大多数程序所管理的内容不同。所以对二个体系的运行控制程序而言不要勉强合并。要根据二个体系的要求,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控制文件。这对于实现重要环境因素与风险的有效控制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