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ISO50001认证审核人天安排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的确定
1.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类别
在确定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时,应首先考虑所有可能的人员,包括所有固定、全职、临时和兼职人员,同时还应考虑影响能源绩效或能源绩效改进的承包商或外部服务供方。
根据ISO 50003:2021中A2.2条款要求,确定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的过程时,应考虑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2.兼职人员
根据实际工作的小时数,兼职人员的数量可以减少或增加,并换算成等效的全职人员数量,可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算:
等效的全职人员数量=工作小时数/8小时×兼职人员数量
例如:30名每天工作4小时的兼职人员,相当于15名全职人员。
3.类似或重复过程人员
当执行相似或重复过程的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占比较高时,允许在清晰合理并对每个企业应用一致的基础上,减少认证范围内的人员数量。确定类似或重复过程的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理由和准则应保留文件化信息。
通常情况下,其减少量不宜大于相似活动人员数量的20%;特殊情况时,其最大减少量可为人员数量的50%。例如:现场作业人员仅从事对设备设施的简单维护(如设备清洗、更换等)和/或简单的辅助生产(质量检验、手工包装、搬运等)工作,可根据情况将人员数量缩减为50%。
4.倒班人员
如果运行的重要部分是倒班的形式,且各班次之间活动类型与强度无重大区别,倒班员工的有效人员数量按如下的方法折算:
倒班的有效人员数量=(倒班的员工总人数)/(倒班班次-1)
例如,某化工车间连续生产,共设置有四个班组,每个班组共有12人,按照早、中、晚进行轮班生产(即四班三运转),其倒班的有效人员数量为16人,其计算方法如下:12*4/(4-1)=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