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认证中“能力、培训和意识”条款?
一、组织应根据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不同的职责和作用,确定为其工作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员的相应的能力要求,如:意识、知识、工作技能和经验、岗位资格、培训需求。
二、组织应对其工作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和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或工作实践和采取其他措施(如招聘),增强所需的意识、知识、理解和技能,使其满足能力要求,以防止或减少其工作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重大影响。
重要环境岗位:在各职能部门的日常运行活动或服务中,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岗位。
三、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使培训工作按照程序的要求实施,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确保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层的人员都能意识到:
1、符合组织的环境方针、有关的程序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是否清楚本岗位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及个人工作的改进会取得哪些环境业绩;
3、在实现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4、在操作过程中,不遵守有关的程序要求会造成哪些潜在后果。
四、凡是其工作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与本岗位工作相适应的的教育背景和(或)工作经验,以确保其能够胜任其所担负的工作。
五、组织应当要求代表它工作的承包方能够证实他们的员工具有必要的能力和(或)接受了适当的培训。
六、组织的管理者要对确保人员胜任工作所需的经验、能力和培训的程度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