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不是狭义的数字的概念,也包括信息、文字或文件,如关于年度的顾客反馈的汇总信息;对数据的分析也不仅仅指对数字的统计分析,也包括对文件、信息的总结、分析,如对顾客满意的信息的汇总分析报告。
2.数据分析是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产品和服务的一项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活动,是“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为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评价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机会和需求,组织应确定需要收集的与产品、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监视和测量结果方面的数据)。
3.组织应使用适宜的方式和渠道收集所需的数据和信息,“8.2监视和测量”过程的输出可以为数据分析提供输入信息。来自质量管理体系其他各个过程的信息都可以是数据分析的来源,如对供方的控制情况。下面是一些可能需要记录和分析的数据和信息:
(1)顾客满意和顾客投诉
(2)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信息,如产品不合格信息、不合格率;
(3)与组织运行能力有关的信息,如对过程运行监视和测量的信息和记录;
(4)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输出;
(5)培训有效性的评价;
(6)过程工作情况偏差;
(7)返工率;
(8)错过交货日期;
(9)供方的情况。
4.通过监视和测量活动会收集到很多的数据和信息,如果不对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价、分析并转化为有用的输出,数据和信息收集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分析这些数据和信息可以找出趋势所在,发现的任何趋势都可能意味着质量管理体系存在问题或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标准要求数据分析的输出应提供以下方面的信息;
(1)顾客满意。即顾客对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满意程度的汇总分析。对于顾客满意的分析可以帮助组织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
(2)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即组织提供的产品与所确定的产品要求的符合情况,如产品的合格率等,它可以帮助组织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和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即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和产品的特性方面的实际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情况。这种变化趋势方面的数据,可以帮助组织识别过程和产品特性中的潜在不合格,为组织提供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从而避免不良趋势的进一步发展。
(4)供方。即与供方业绩有关的信息(可以包括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的信息、外包过程质量的信息、供方保持其按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的信息等),这些信息可作为组织调整、改进、增进与供方互利合作关系的依据,并帮助组织对供方实施更有效的控制。
5.数据分析的结果和输出是改进过程的重要输入,这此结果可用于:
(1)管理评审的输入(见5.6条款);
(2)纠正措施(见8.5.2条款)和预防措施过程的输入(见8.5.3条款);
(3)评定顾客满意的输入(见8.2.1条款);
(4)符合顾客要求的证据。
6.统计技术是数据分析过程中的有用工具,对其进行有效运用可以帮助组织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有效性,更好地利用可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决策。
7.需要说明的是,标准虽然确定了a)、b)、c)、d)四个需要进行分析的方面,但是数据分析可以应用到任何可以为组织提供有用信息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