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对产品和服务的放行的控制要求
1、该条款规定了产品和服务交付时的质量控制要求,目的是确保顾客接收的产品和服务符合规定的接受准则,交付顾客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预期的使用。
2、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的前提是经过检验和试验,证实产品和服务已经满足规定的要求。放行和交付不仅仅针对最终产品和服务,也包括中间过程,因此包含着不同阶段。
3、与放行有关的检验和试验应在适当阶段进行。制造业通常实施采购产品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服务业通常实施关键服务项目(岗位)督查、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4、放行(包括例外放行)应符合规定的流程,进行授权,并履行批准手续。
5、最终产品的放行可能涉及到交付。按规定提供合格证明、检验和试验结果、用户资料、配套备附件、保障资源,以及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等,是产品放行应具备的条件,
6、放行涉及到顾客要求时,应征得顾客同意,包括按规定向顾客提交检验验收。
7、记录可证实放行的正确性和责任人。
所以,组织应当:
1、策划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的放行要求。可参照GB1442(检验工作要求)。内容主要包括∶
(1)何时何地需要进行验证(如不同阶段、不同产品的检验,例外放行的处置等;如装备制造过程中的原材料进货检验、产品过程检验、产品最终检验等);
(2)检验依据,一般指产品的接收准则(如产品标准、验收条件、检验规程等);
(3)检验的方式、方法(如抽检方案、检验和试验规程、首件检验要求、关键过程检验要求等);
(4)检验资源(如检验设备、授权的检验部门和人员及其印章管理等);
(5)检验结果(如原始记录、合格证明等)
2、应按策划的安排在产品和服务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对特性进行验证,确认合格后,方可放行。依据设置的预验证点(如进货时,首件完成后,某工序后,完工后,向顾客交付时等),规定在各阶段应进行的检验和试验项目,编制相应的检验和试验规范,采用适用方法,包括统计技术的应用、抽样检验的方法。否则不能证实产品和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批量生产中对首件应进行自检和专检,并对首件做出标记,对关键过程的首件还应记录实测的数据;对产品的关键或重要特性,只要可行应实施100%的检验;对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问题应做详细的记录,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按要求向顾客提交有关记录。
3、交付顾客检验验收的产品,确保其产质量完好、数量准确、配套齐全包括检验和试验结果、合格证明、用户资料、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专用工具和其他保障资源,以及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等。
4、需顾客检验验收的产品,经组织检验符合要求后再提交顾客进行验收。
5、保留产品和服务的放行的相关证据。主要包括:
(1)产品符合接收准则的检验、试验记录;提供服务的评价、调查记录等。
(2)授权放行人员的可追朔信息,如保留授权、批准人员的签名,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检验员)的记录等。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
6、例外放行或交付不应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如军事代表)批准。需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必要时可追回和更换产品。
7、合理配置检验资源。确保验证的环境条件和设备满足要求;检验人员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检验印章得到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