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标准之运行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控制并保持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实施6.1和6.2所识别的措施所需的过程,通
过:
——建立过程的运行准则;
——按照运行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注:控制可包括工程控制和程序控制。控制可按层级(例如:消除、替代、管理)实施,并可单独使用
或结合使用。
组织应对计划内的变更进行控制,并对非预期性变更的后果予以评审,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降低任何有
害影响。
组织应确保对外包过程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应在环境管理体系内规定对这些过程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
的类型与程度。
从生命周期观点出发,组织应:
a)适当时,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在产品或服务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考虑其生命周期的每一阶段,并提出
环境要求;
组织应策划、实施和控制为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实施6.1和6.2中确定的措施而需要的过程,通
过:
a)建立过程准则;
b)依据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c)保持充分的文件信息,以证实过程按策划的要求实施
组织应控制计划的变更,并评价非预期的变更的后果,必要时采取措施减少任何不利影响。
理解要点:
组织应确保外包过程得到控制或被施加影响,以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为实施6.1、6.2中策划所采取的措施,组织应策划具体的运行控制过程,以管理通过评价确定的重要因
素、应对风险和机遇、并满足需要遵守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运行过程的策划步骤包括:
a)综合分析组织现行的所有运行过程,如产品生产和生产辅助过程、污染治理过程等,并评价现有过程
的有效性。
b)根据评价的结果对于存在过程缺失的,则需策划一个新的过程,对于过程存在缺陷的,则需完善该过
程。
组织还应当考虑合同方或供方对组织管理的环境因素、实现目标、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能
力的影响。组织应建立所需的运行控制,如形成文件的程序、合同或与供方的协议,并就其内容与合同
方和供方进行必要的沟通。
对于确定或策划的运行过程,组织应建立运行控制,以实现对运行过程的有效管理。
运行控制是管理过程(活动)的特定方法。组织可采用多种形式实现运行控制,如程序、作业指导、物
理控制、使用经培训的人员,或综合使用上述方式。对过程实施运行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过程的类
型、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的风险和机遇,以及组织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具体控制方法的选择
取决于多方面的考虑,如运行人员的技能和经验、运行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建立运行控制的通用的方法包括:
a)选择控制方法:
b)确定可接受的运行准则;
c)需要时将程序以说明书、符号、表格、录像、照片等形式形成文件。
除了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控制机制外,运行控制还可包括对测量和评价的规定,以及确定是否符合
运行准则的规定。
组织可考虑通过程序提高实施控制的一致性。运行控制可能是组织管理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对承担运行控制职能的人员进行培训时,应当包括运行控制的内容,以确保运行控制按计划实施。
运行控制一经建立,组织就应当对这些控制过程的持续应用及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并在需要时策划和采取
纠正措施。
组织在建立或修改运行控制和程序时,应当考虑与其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这些过程的示例包括:
a)公用设施的运行(如能源供应、供水系统、循环系统、废物处理设施等);
b)签订合同;
c)研究、设计和开发;
d)采购;
e)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
f)原材料处理和存贮;
g)产品存贮;
h)运输;
i)产品交付
j)用户服务;
k)资产和设施的取得、建造或改造。
在策划运行时应整体考虑输入、活动和输出,示例:
输入:
——与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信息
——上游原材料、外包过程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活动:
——策划中涉及的活动
——处理外部问题,如缓和或协调
——可持续采购
——工程控制
——内部控制
——人为因素
——维护
——控制外包等
输出:
——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
——物理控制措施
——人员能力要求等
对每个过程建立运行准则时,应全面考虑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准则的建立实
现对过程的各个方面的全面控制。
组织应对采购产品和外包的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组织的产品(服务)能够持续满足要求,并实现对重
要环境因素和风险的控制。
组织应识别采购产品和外包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制订相应的控制要求,并将控制
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和过程外包方。
组织应有计划和系统地进行变更,对变更的潜在后果进行评价,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符合环境法规
要求,并将由变更带来的风险控制至组织可接受的范畴。
8.2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对6.1.1中识别的潜在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准备并做出响应所需的过程。
组织应:
a)通过策划措施做好响应紧急情况的准备,以预防或减轻它所带来的有害环境影响;
b)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做出响应;
c)根据紧急情况和潜在环境影响的程度,采取相适应的措施预防或减轻紧急情况带来的后果;
d)可行时,定期试验所策划的响应措施;
e)定期评审并修订过程和策划的响应措施,特别是发生紧急情况后或进行试验后;
f)适用时,向有关的相关方,包括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提供应急准备和响应相关的信息和培训。
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信过程按策划予以实施。
理解要点:
标准要求对可能的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应确定组织存在哪些可能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策划准
备响应的措施,并规定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规定响应措施,并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响应,减少环境影响
。这个过程应定期检验、评审和修定。
首先应分析确定组织可能遇到的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采取事先预防措施和应急计划;其次应考虑
紧急事故发生时,如何采取措施以便使由此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并且应考虑相关方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
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
告。
事故和紧急情况多为突发性,后果难以估计。与正常情况相比,它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往往更为集中,更
为严重。
组织应定期对应急程序评审,必要时修订,特别是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以从根源上杜绝同类现象
再次发生。
在条件可行时,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设施及程序进行试验,以判断现有设施及程序,用来预防和控制紧
急情况的有效性,以便做出调整。这一过程应有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程序重点应放在事故的预防上,如为防止火灾的发生,在生产现场或仓库就应规定严
禁烟火,并规定不得将火种带入等。其次才是防止环境影响的扩散,而不是简单的应急救护。预防及应
急的设施以减少环境影响为目的。
组织应保持一定程度的文件化信息,使之确信所策划的过程已得到执行。
组织应当建立、实施并保持过程,详细规定如何确定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潜在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
,以及一旦发生这些情况时所采取的适当的减轻和响应措施。相关的控制应当考虑:
a)应对紧急情况和事故;
b)采取措施减少紧急情况和和事故的影响;
c)定期测试可行性;
d)必要时,定期评审和修订,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或测试之后;
应当考虑异常运行条件、潜在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的潜在后果。
应急响应的重点为风险预防,使紧急情况下的有害影响和后果最小化。
组织宜建立响应紧急情况的过程,并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应急过程宜清楚、简明,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易于被组织和应急服务机构所使用。
在建立应急响应过程时,组织宜考虑是以下各项内容和应具备的相应能力:
——危险物质储存的存货清单及位置;
——人员的数量和位置;
——可能产生风险的关键系统;
——应急培训的规定;
——探测和应急控制措施;
——医疗设备、急救包等;
——控制系统以及任何支持性的备用控制系统或并行/多控制系统;
——危险物质监视系统;
——火灾探测和灭火系统;
——应急电源;
——污水、废气应急处理装置
——当地应急服务的可用性以及任何当前合适的应急响应安排的详情: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以往应急响应经验等。
当组织确定应急响应需要外部服务时,宜预先核准相关安排。特别关注人员的配置、响应的步骤和应急
服务机构的局限性。
对于承担应急响应责任的人员,宜界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提供所需信息。安排参与应急过程的制定
,以便其充分了解可能的紧急情况的类型和范围,以及所需的协调安排。
应急响应过程宜考虑以下各项:
——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位置的识别;
——应急响应的组织、步骤和方法;
——疏散程序;
——应急期间具有特定响应责任和作用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与应急服务机构的接口和沟通;
——与员工、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方的沟通;
——开展应急响应所必要的信息(工厂布局图、应急响应设备的识别及位置、危险物质的识别及位置、
公用设施的关闭位置、应急响应提供者的联络信息等)。
组织宜确定和评审其应急响应设备和物质需求。紧急情况发生时,组织可能需要使用应急设备和物资完
成多种功能,例如:疏散、泄漏探测、灭火、化学/生物/辐射监视、通讯、隔离、阻遏、避难、个体
防护、消毒、医疗评估和治疗等。应急响应设备宜可利用且足量,并易获得。宜安全存放并加以防护,
以免损坏。这些设备宜定期检查和(或)测试,以确保在紧急状况下能够运行。
组织需特别关注用来保护应急响应人员的设备和物资,组织宜将个体防护装备的局限性告知每个人,并
训练其正确使用。
应急设备和供应品的类型、数量和储存地点宜作为应急过程评审和测试的一部分予以评估。
应急过程宜定期测试,以确保组织和外部应急服务机构能够对紧急情况做出适当的响应,并预防或减轻
相关的风险和后果。可行时,应急过程的测试宜包含外部应急服务提供者,以便建立有效的工作关系。
改善应急期间的沟通与协作。专项的演习可包括火灾专项应急演习、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演习、污水专
项应急演习、危险废弃物专项应急演习、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演习。
应急演练可用于评估组织的应急过程、设备和培训,组织宜保持应急演练记录。
以下时机,组织宜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过程:
——列入组织确定的时间表中;
——管理评审期间;
——组织变更之后;
——作为变更管理、纠正措施的结果;
——已激活应急响应过程的事件发生后;
——已识别出应急响应不足的演练或测试之后;
——法律法规要求变化之后:
——影响到应急响应的外部变化发生之后。
当对应急准备和响应过程作出变更时,这些变更宜向受其影响的人员和职能进行沟通。并评估与变更有
关的培训需求。
还请参见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